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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品牌遭遇“分食”尴尬


 


    行将分拆上市的我国著名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集团不得不一再面对品牌被“分食”的尴尬。
    继2005年7月被媒体曝出“阿里巴巴”商标遭遇他人抢注达62件之多后,近日,一则消息的传出,令“分食”“阿里巴巴”品牌的局面又呈雪上加霜之势。
    日前,北京一家工艺饰品公司在京高调宣布,该公司通过商标转让购买方式获得第14类珠宝饰品领域的“阿里巴巴”商标所有权,并确定该商标为其正在中国运行的阿里巴巴吉祥饰品专营加盟连锁店所用。
    “一件知名商标被多家企业分享于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之上,势必会对该件商标造成不同程度的淡化,并潜在诸多法律纠纷风险。站在目前商业领域中‘阿里巴巴’品牌的绝对缔造者阿里巴巴集团的立场看,如果说之前他人对‘阿里巴巴’商标的觊觎,还只停留在抢注层面,而能让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成本较低的商标异议手段有所回旋的话,此次北京这家公司拿到注册商标,并将该品牌推入经营阶段,则对阿里巴巴集团来说就显得颇为棘手了。”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阿里巴巴集团此时面临的品牌分化情形不无担心。
    “我们选择‘阿里巴巴’作为品牌,就是看上了它已有的知名度。”北京香阁娜工艺有限公司(香阁娜公司)总经理李文韬并不避讳外界对于其“大树下乘凉”的异议:“我们已经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取了第14类‘阿里巴巴’商标,作为该商标的专用权人,香阁娜公司对该品牌的经营行为属自主行为,合理且合法。”
    据李文韬介绍,香阁娜公司受让取得的该件第14类珠宝饰品产品“阿里巴巴”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第3279845号)原所有人为浙江一黄姓自然人,该商标有效期为200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4日。
“至于我公司购买该件商标的具体金额是多少,暂时不便透露,但可以说代价不菲。”李文韬在拒绝透露受让该件“阿里巴巴”注册商标具体成交金额的同时亦表示:“这是一件过得去的买卖,我们很看好阿里巴巴品牌的价值。”
据了解,香阁娜公司在召开“阿里巴巴”商标转让事宜媒体通气会时曾宣称,“阿里巴巴品牌市值约4000万美元”,且“前100家投资加盟者对该商标的使用无需任何费用”。此外,据香阁娜公司的招商手册显示,该公司具有外资背景,其隶属于一家“具有200多年历史”的名为法国香怡国际企业集团的企业,而该集团方是阿里巴巴品牌的正式输出者。
    而据记者深入调查了解后获知,香阁娜公司所宣称的其“阿里巴巴品牌市值约4千万美元”的说法,并未经过权威部门的认证,且所谓的外资背景亦有臆造之嫌。
    “法国香怡国际企业集团是我们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而并非是一家法国本土企业。”李文韬坦承,如是“造壳”行为以及相关说法均是出于品牌推广及运营的考虑。而这种“考虑”所带来的直接收益便是“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了80多家阿里巴巴吉祥饰品专营加盟连锁店”。
“虽然香阁娜公司在品牌推广过程中有虚假宣传嫌疑,但这些信息却也都印证了外界对于‘阿里巴巴’这块具有较高市场号召力的金字招牌是怀有巨大野心的。”对于香阁娜公司围绕第14类“阿里巴巴”商标展开的种种商业行为,上述业内人士如此评论。
    究竟有多少人对阿里巴巴品牌怀有“野心”?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查显示,截至目前,仅“阿里巴巴”文字类商标注册申请即已达到131件(含无效商标),其中注册申请人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的寥寥,只停留在个位数字。在所有注册申请中,已注册商标逾20件,并分布在多个类别。从该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人分布来看,既有企业也有自然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该131件商标申请中,有相当比例的商标处于异议、争议以及撤销状态。
    “‘野心论’是不足取的。对于目前已经取得不同类别‘阿里巴巴’注册商标所有权的市场主体来说,只要规范使用,并不存在法律风险。”北京一代天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耀峰并不认同上述人士有关“野心论”的说法,他表示,阿里巴巴的故事在中国妇孺皆知,它是一个通用名称,因此作为商标是相对缺少显著性的:“从普遍意义上讲,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如果其品牌不具有独创性,即使该品牌已在目前商业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力,也很难限制他人在一些不相关类似的商品服务上注册并使用该商标。”

    事实证明该上述人士的“野心论”说法的确需要一分为二看待。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早在阿里巴巴集团前身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之前,已有多件不同类别的“阿里巴巴”商标完成确权。“作为在先权利,这些注册商标的存在,反而有可能在日后成为其他企业注册不同类别的‘阿里巴巴’商标的障碍。”杨耀峰说。
   “在1998年,我们公司……便把‘阿里巴巴’作为我们网站的名称使用。但,‘阿里巴巴’一词……并不是我们公司独创的词汇。早在1987年就有公司在洗衣粉商品上取得了注册。由于2001年以前,修改前的商标法规定,只有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才能申请商标注册,因此,我们公司在当时并无法在互联网领域以外的商品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所以造成了多家公司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取得了商标注册状况。”对于品牌遭遇分化的现实,阿里巴巴集团在回复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的邮件中,如是阐释该公司未及时进行全方位防御性商标注册的缘由。
    此外,对于类似香阁娜公司围绕其他类别“阿里巴巴”注册商标展开相关经营活动的商事行为,阿里巴巴集团在表达出不以为然的态度同时,也含蓄地提出了警告,其表示:“我们公司作为一家以互联网电子商务服务为主的公司,只是要在与该业务范围相关的类别上使用‘阿里巴巴’商标,所以,我们公司并不需要在宝石等商品上取得商标注册。香阁娜公司在第14类宝石上取得了‘阿里巴巴’的商标注册,但它只可以在宝石这类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如果它超出该使用范围使用‘阿里巴巴’商标,很有可能会侵犯其他权利人的相关权益。”
    根据阿里巴巴集团的上述回应,该公司似乎并未在“阿里巴巴”品牌遭遇“分食”的此时,显示出被外界所猜测的那种应有的尴尬。然而根据记者了解,事实却并未如阿里巴巴集团所做回应这般轻描淡写。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获得证实,阿里巴巴集团在过去数年之中已经悄然地展开了“阿里巴巴”品牌保卫战:在诸多与其业务范围不相类似的商标注册类别之中,阿里巴巴集团已主动运用商标异议、争议等手段,对相应的“阿里巴巴”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狙击”。这其中既有成功案例,亦有被有关行政部门驳回的落败案例。







最早在南海成立的法人资格商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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